爆炸案现场(图片来自网络)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记者罗茜)近日(3月30日),黔东南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凯里龙场爆炸案件中关于梅湘茶等8人犯赌博罪的案件。据悉,今年初,凯里市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梅湘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梅湘茶不服上诉至黔东南州法院。
年出生的梅湘茶是湖南茶山县人,住施秉县城关镇,因涉嫌赌博罪于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
凯里市法院查明,年9月4日至年1月13日,杨庆伟伙同吴波(均另案处理,本报曾作报道)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在凯里市龙场镇洗煤厂、老山村等以“滚地龙”押大小的方式开设赌场。期间,被告人梅湘茶、李继勤(男,85年出生,施秉人)、吴昌伦(男,85年出生,施秉人)、谢伯平(女,年生,贵州三穗人)等多次到赌场以50元至20万元不等当庄聚众赌博或者下注参赌。
被告人胡平、王春溢负责给庄家“赔钱”和“杀(收)钱”,按庄家收入分红;被告人张承华多次在龙场老山“滚地龙”赌场等为赌博人员提供赌资并参与赌博。被告人杨长清在龙场老山“滚地龙”赌场为赌博人员提供赌资并参与赌博,从中获取高额利息。
其中,张承华向李继勤、蒙春、龙英群分别提供赌资1万元、2万元、3万元。杨长清向李继勤、王久斌分别提供赌资2万元、4万元。赌场每天参赌人员少时10人左右,多时达余人。
年1月13日,龙场爆炸案发生,当天,梅湘茶、李继勤、吴昌伦、谢伯平、胡平均在赌场内当庄聚众赌博并下注参赌。张承华也在赌博现场。当日参赌人数达四、五十人。
凯里市法院认为,梅湘茶等8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构成了赌博罪。该院还认为,此案是相对独立的共同犯罪,其中,梅湘茶、李继勤、吴昌伦、谢伯平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胡平、王春溢等是从犯,起次要作用。据此认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凯里市法院作出判决,以赌博罪判处梅湘茶、李继勤、吴昌伦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5万元至元不等的罚金。
一审法院判决后,梅湘茶、李继勤、谢伯平不服判决,上诉至黔东南州中级法院。
在二审庭审中,梅湘茶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予以认定。李继勤也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谢伯平则认为自己有立功表现。她在法庭上说,爆炸发生时,她已经下山,但听到爆炸声之后,她迅速转身上山,去救人。
据了解,谢伯平的刑期今年4月13日到期,但因自己的立功表现不被认定,所以“不甘心”。
此案黔东南州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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