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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凯里市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员人事

来源:凯里市 时间:2020-10-30

凯里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理须知

一、档案接收流程

1.档案存放须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人存档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辞职人员还需提供辞职材料原件;②单位委托存档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档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

2.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流动人员人事调档函》。

3.申请人到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4.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派送方式转至我市人才交流中心。

5.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不符合存档要求的,档案应退回原管档单位。

6.如申请人需要开具证明的,可为其开具存档证明。

二、档案转出流程

1.档案转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人委托转档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调档函原件;②个人委托他人办理档案转出须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③单位委托集体转档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需转档人员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2.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检查、核对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3.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公章。

4.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派送方式转至档案接收部门。

5.档案接收部门须在原存档单位开具的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上盖章并将回执退回至我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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