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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凯里市人社局落实这些社会保险政策

来源:凯里市 时间:2020-10-29

凯里市人社局落实支持企业

应对疫情影响社会保险政策的通告

全市各参保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保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函》和《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理需知》文件精神,现将凯里市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社会保险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向凯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保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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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执行年5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费率降费政策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然执行1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为0.7%;工伤保险继续以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执行期限至上级新规定出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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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上调失业金、延长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时限等政策

(一)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稳岗补贴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二)上调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从年2月起,将按照省调整的失业保险金计算新标准执行,上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每人每月发放元。

(三)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四)延长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时限。办理失业保险各项待遇申领业务时,在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在原规定时限基础上增加60天;办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延长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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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有关政策具体经办流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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