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主要抽检畜禽肉及其副产品、禽蛋、水产品等4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凯里市火车站农贸市场,邹玲秀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一商场盐业公司门面,凯里市徐美水产品店销售的中华鲟(活体),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兴凯农贸市场内24-25门面,凯里市王命义海鲜店销售的大黄鱼(死体)、多宝鱼(活体),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凯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凯里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销售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州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息来源:黔东南微报
转载请注明:http://www.kailizx.com/klsmj/9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