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创业?就业?
却因缺乏资金或机会等原因
而无法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下面小编精心准备了
年下半年凯里市创业扶持政策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举办招聘会
春风行动招聘会、民营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和每月1号和15号定期在凯里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举办就业招聘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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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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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为-元。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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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创业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和SYB(创办你的企业)等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至元。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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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鉴定补贴标准为-元。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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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给予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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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发放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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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创业场租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月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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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奖励
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元的一次性奖励。
凯里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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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有关小型及以上企业培育方面
1.个人或是初期团队3-5人,可享受的政策:《凯里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凯里市就业局:-
2.成长为微企阶段,可享受的政策:“3个15万元”,即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补助,15万元的税收奖励,15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支持。该政策重点扶持人群: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失业人员、贫困地区贫困户、残疾人6类重点创业群体创办的微型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扶持。申请条件:在年2月8日之后注册登记,且在申请政策扶持时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实际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带动3人(含投资者)以上人员就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确定的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未享受过“3个15万元”政策扶持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
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225
3.上述阶段也可快捷加入凯里市农村淘宝村点服务站项目。
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事业部凯里区
顾光慧:
4.企业成长前期涉及的项目、土地、税收、贷款等各方面的扶持政策信息
市发改局:;
市国土规划局:;
市投促局:8061;
市金融办:;
各大银行
5.成长为小型及以上企业,可享受的政策:一是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扶持,具体解释和实施单位为市工信局;二是年专利补助政策。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
6.成长为“四上”企业,可享受的政策:《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快“四上”企业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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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方面
每年1-3月,工业企业符合条件均可申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涉及经济运行资金
联系人:李华燕
联系、
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产业园区项目、技术创新项目
联系人:丁锋
联系
两化融合项目
联系人:李庆
联系、
工业节约能源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联系人:蒋杰伟
联系
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
联系人:唐嘉宏
联系
根据每年的文件要求,工业企业符合条件均可申报“贵工贷”融资产品
联系人:丁锋
联系
根据每年的文件要求,工业企业符合条件均可申报贵州省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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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微型企业方面
微型企业扶持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
二是具有本省户籍(含集体户口);
三是无在办企业。创办的微型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安排5人及以上人员(含创业者)就业,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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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政策:创办的微型企业,在实际货币投资达到10万元,并经审核合格后,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按省、市、县7:1:2的比例分担,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年终清算。
税收奖励政策: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我省对微利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省级及以下地方留存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总计不超过15万元。
融资与担保政策: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以自有财产抵押、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到当地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15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有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的县由县级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没有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的县由市级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担保。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出资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提供微利担保。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扶持对象提供贷款和担保支持。
其它扶持政策: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享受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政策,即所有涉及微型企业创办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创办的微型企业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支持的,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市市场监督局
惠恒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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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一揽子扶持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一、财税支持政策:
1、旅游饭店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7%-8%的财政补助;
2、旅游景区(点)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在-0万元的旅游景区(点)项目,竣工验收后以实际投资额额1%给予一次性奖励;实际投资额在0万以上的,竣工验收后以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新办固定资产投资0万以上的企业,从纳税年度七3年之内,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30%奖励给企业;
4、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上的综合体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制定扶持指导意见。
二、规费支持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在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收取的各项政府规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
三、鼓励旅游景区创A:新评定为国家A级景区(点)的一次性给予万元、万元、30万元奖励。
四、促进星级旅游饭店和经济酒店发展:
1、鼓励评星创牌:新评定为星级旅游宾馆(饭店)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万元、万元、50万元奖励;对星级酒店年度考核达良好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评定为市级“旅游饭店”荣誉称号的,一次给予金蝶10万元、银蝶5万元、铜蝶3万元奖励。
2、鼓励参与全域旅游:与凯里市地接中心签订客源输送协议的酒店,年度接待游客达到0人(含0人)以上的,予以累进奖励,最高奖励万元。
3、鼓励乡村旅舍发展:新评定为贵州省等级乡村旅游客栈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新评定为贵州省等级农家乐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新评定为贵州省等级乡村旅游村寨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4、扶持民宿产业发展:农家民宿拥有独立卫生间的双人房、单人房,卫生间拼用双人房、单人房符合条件的,每年分别补助元、元、0万、0元;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民宿特色达到“六个一”标准的,按照不同情形给予相应补助;列入创建的省级民宿特色村,一次性给予企业或村集体或合作社(三种投资主体之一)70万奖励。
五、加快旅行社行业发展:
1、被评为星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8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
2、被评定为州级“十佳旅行社”荣誉的,奖励0.5万元;被评为省级“优秀旅行社”,奖励1万元。
3、对组织市外游客入凯里市住宿一晚且游览2个以上景区的旅行社,年度组织境内游客人数达到0人以上的,予以累进奖励,最高奖励万元。
4、从市外组织旅游自驾车队在凯里市住宿一晚且浏览2个以上景区(点),达到条件的,课获得0元/批、元/批;组织游客达人以上的旅游专列,在凯里市住宿一晚且浏览2个以上景区(点),奖励3万;从市外组织一趟旅游大巴车队,在凯里住宿一晚,且浏览2个以上景区(点),游客人数达到标准的,分别奖励0元/批(次)、元/批(次)、1万元/批(次);组织旅游包机来凯里旅游,在凯里住宿一晚,且浏览2个以上景区(点),包机人数达到人以上的,奖励80元/人;组织省级以上官方或行业品牌会议到凯里举办,参会人数达人以上,根据标准,可获的元、1万元、2万元奖励;组织省级以上综艺活动到凯里举办,参加人数达到人以上,可享受一次性奖励2万元。
凯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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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
1.资助在中国大陆申请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2.资助向港、澳、台地区申请并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3.资助向国外申请并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4.资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标准和地理标志的申请、登记或注册;
5.资助专利实施及产业化;
6.资助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
7.用于专利行政执法建设和重大专利案件办理工作;
8.用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研究和对外交流活动;
9.用于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0.用于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培育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11.奖励获得国家和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省名牌产品,通过国家级产品认证的单位和个人;
12.奖励获得国家、省、州、市表彰的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不同情形,每年可获得相应金额的补助。
凯里市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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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科技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意见》
一、农民创新创业平台补助
对经市教育和科技局批准成立并挂牌的农民创新创业基地,每年对基地的补助个数由市教育和科技局根据当年情况确定,按照竞争性、公开申报办法申报评审确定,基地的补助标准为10万元。
二、对众创空间及其成功孵化创业者补助
对省级众创空间每成功孵化出1名创业者,且创业者与5户以上贫困户建立帮扶关系的,经市教育和科技局认定后,给予众创空间0.5万元补助,给予该创业者3万元的补助经费。
三、农业科技创业行动经费补助标准
1、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技术员与农户捆绑结合补助
对各类技术人员(有人事部门认可的技术资格证书)或民间艺人(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与贫困地区就某一特色产业相对集中10户以上农户(其中须60%以上比例的贫困户)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合同内容实施结束经考核确认后,按照每户元标准给予技术员技术服务补助,每个技术人员或民间艺人年获得的补助金额不能超过1万元。技术服务合同内容必须载明解决什么技术问题,签订之前,需经农户、技术人员、镇(街道)相关技术负责人集中开会研究确定,通过市教育和科技局备案。对技术服务合同履行情况,通过考核组的实地考核和根据合同拟订考核测评内容进行测评考核确认。
2、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补助
对特色种养殖产业新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种植业开始试验时带动贫困户参与并经现场核实后,1—10亩的,按每亩元标准给予试验补助,试验面积10—20亩的,按每亩0元标准给予试验补助,每一项试验只能补助一次,且最高不超过4万元。养殖业试验带动贫困户参与的,按新品种、新技术实际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种、养殖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开始前,需通过市教育和科技局确认和备案。
四、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经费补助标准
1.建立科技信息数据库
建立覆盖市、镇(街道)、村、农业龙头企业、产业示范带头人、科技示范户的全市农业科技资源信息平台,各镇(街道)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将信息服务平台覆盖到贫困村寨、贫困人群、贫困户。对每年完成基础信息和工作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每个涉农镇(街道)2万元、农业龙头企业0.2万元补助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完成较好的,通过评优的方式再给予奖励。
2.信息平台建设、维护与更新
对进行信息平台建设、维护、推广应用工作由市教育和科技局根据实际需要从科技扶贫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10万元的经费给予支持,确保平台内容不断更新,服务群众更加直接、便利。
五、科技扶贫示范经费补助标准
在全市开展科技扶贫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申报建设工作。
1、示范镇(街道)补助
科技扶贫示范镇(街道)每年确定1个,由镇(街道)拟订科技扶贫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向市教育和科技局申请确定,每个示范镇(街道)补助科技精准扶贫资金50万元。
2、示范村补助
每年科技扶贫示范村建设个数由市教育和科技局确定,按照竞争性、公开申报办法申报评审确定每个示范村。
3、示范户补助
认定标准为: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基础,并拥有相应的技术水平;有一定科技文化水平;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公道正派,乐于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科技。对认定的科技示范户,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建立示范户信息档案及联系方式,录入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对接,发挥示范户在科技示范中的作用。科技示范户享受补助的条件是:科技示范户须与5户(其中须60%以上比例的贫困户)以上农户结对子,签订技术服务与合作协议,协议须示范户、农户、镇(街道)三方签订,通过市教育和科技局备案。协议通过实施结束后,经市教育和科技局及镇(街道)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按1万元标准给予科技示范户补助。第二次以后重新签订服务协议的,每次结对的农户不能重复。
六、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经费补助标准
1.科技培训经费补助
培训经费实行先备案、后补助制度。即培训单位培训前需将科技扶贫培训方案通过市教育和科技局备案。科技扶贫培训方案涉及的农户须有一定比例的贫困户。培训结束,市教育和科技局经复核后,按每人每天市内不超过元、市外不超过元的标准据实给予补助,补助包括教师的讲课费。每次审查通过的科技扶贫培训方案补助经费最高不能超过4万元。
2.贫困人口职业资格证培训补助
对凯里市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通过市教育和科技局备案,新获得的各类国家确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凭培训票据按培训费用50%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总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能超过0元。
凯里市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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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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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相关政策以相关部门解释为准)
来源:凯里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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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杨娟
编辑:林泽霞杨琢
投稿邮箱:fqkl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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